甘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阳光采购平台试剂、耗材遴选公告
甘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近期拟公开遴选以下试剂、耗材,本次遴选活动按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号)《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甘药采发〔2016〕6号)等文件要求及我中心相关制度执行。兹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一、医用耗材遴选内容一览表



二、遴选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报名的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具备与所销售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和生产商的合法有效授权等必须具备的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参加遴选的医用耗材必须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平台目录内品种。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真实、合法相关资质及其他必要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本次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供应商对每一产品只能选择一个生产企业进行报名(同一项目不接收同一生产厂家授权不同供应商报名,若有,都按弃权处理)。
(五)供应商代表在遴选评议现场递交遴选文件,备注中有带样品要求的,需携带样品,并在样品外包装上粘贴公司名称,未携带样品或者未粘贴公司名称均按照弃权处理。
(六)经过综合评分,按各供应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以排名顺序遴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在甘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官网发布遴选结果公告。
(七)中选产品与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签订购销协议,协议有效期两年;在购销协议执行期间,因国家、省、市颁布实施新的政策法规等因素,或供应商相关资质过期导致无法供货,将终止购销协议。
(八)供应商须承诺,产品报价不得高于“系统”中间价格,前期已为我中心供货的产品,本次报价不得高于前期价格。最终中选的产品,在“系统”进行价格确认,且实行实时价格联动机制,若生产企业不予确认中选价格,我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中心职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作为法人、企业负责人、股东的供应商,不可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三、遴选文件编制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试剂、耗材项目遴选报名表(见附件,需加盖鲜章)。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资质等(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供应商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屏。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到的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参与遴选试剂、耗材配送授权书。
(六)参与遴选试剂、耗材的产品说明、基本技术参数及能够满足的功能。
(七)参与遴选试剂、耗材配报价单。
(八)采供实施方案。
(九)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四、遴选文件打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报价、技术参数响应、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综合打分。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6年06月26日至2026年07月3日。
(二)报名邮箱:17644206113@163.com。
(三)供应商递交遴选文件时间:2026年7月10日上午9:00。
(四)供应商递交遴选文件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小沟坪1号甘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行政楼一楼评标室。
(五)遴选时间:2026年7月10日。
(六)遴选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小沟坪1号甘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行政楼一楼评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931-8312536
七、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送达遴选资料,或在遴选评审时没有携带样品,将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二)供应商应提前核对好产品医保码信息,出现医保码与挂网公告不符将限制参与后续遴选。
(三)已报名供应商如需放弃遴选,须于遴选前一日提交放弃申请;若遴选当日无故缺席放弃,将被限制参与后续各类遴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