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10 | 阅读次数: 】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甘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是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益型采供血卫生事业单位。负责采集、提供临床用血。

  2、机构情况:本年无增减变动。

  (二)2020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采供血任务完成情况:受疫情的冲击和影响,全血采集量83094.75单位,同比下降0.26%,机采血小板采集量11021单位,同比下降7.34%,临床RBC供给量95802.75单位,同比增长4%。外调红细胞15185单位,血浆32393.5单位,同比分别增长58%和7%。在采供血工作面临断崖式的困难面前,中心克服困难,积极统筹,确保了临床用血需求,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2、严控血液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质量是赖以生存的根本,是保障血液安全的重要指标,中心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每年定期进行管理评审,全过程内部现场审核、外部监督审核、文件和记录评审以及由质量管理科组织常态动态检查,每月对中心质量目标进行考核,对质量状况进行抽检,对关键设备进行质量检测。质控项目抽检率和质量目标考核率达到100%。通过不断的发现问题,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持续监控和改进。建立多层次的质量管理网络,营造人人重质量的工作氛围。血液安全是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每位职工需要对其职责内的质量负责。中心通过多次培训、学习、监督等措施,不断加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不断完善现有的质量体系,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综合提升质量管理的手段和意识。

  3、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务实清廉进一步加强。中心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大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教育。坚持中心重大事项、人事安排、工作部署以及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实行集体研究,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中心预算管理和增收节支,严格执行财务收入核算管理监督流程和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尤其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中心2019年预算执行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第三方绩效评价,评价综合等级为“优”。同时,注重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2020年修订完善了中心各项制度,编印了中心制度汇编和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对党委谈心谈话制度,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项要求、专技人员职称评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车辆管理制度,职工考勤休假制度,物资盘点制度,科研学术管理办法,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在内的50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完善,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4、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一年来中心不断加大科研工作的投入和人员的培训力度,注重依靠先进设备和科学技术提高血液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新技术应用。

  5、服务满意度逐年上升。围绕让献血者满意,让医院和患者满意这个目标,体检采血科、机采科、供血科不断改善和美化献血环境,开展微笑服务,耐心解答献血者和市民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并建立了献血者不良反应回访制度。

  6、充分发挥在省内输血行业的龙头带动作用。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单位:万元)

  2020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为6304.73万元。本年收入、支出预算调整数为6922.74元,预算调增的原因主要为增加了项目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36万元、事业收入401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按照2020年部门预算的安排,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本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努力完成预算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统筹兼顾、保证工作重点。

  1.2020年收入征收计划预算完成率为100%,征收计划基本完成。

  2.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完成率为100%,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完成率分别为87.87%、100%。项目支出完成率为92.92%.

  3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046.63万元,支出决算为 590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59%。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1.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1.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

  5.“三公”经费总额5.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56万元减少了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31万元减少1.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比年初预算数10万元减少10万元、公务用车费用5.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25万元减少0.52万元。

  2020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 个团组,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 辆;国内公务接待 2 批次16 人,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888.8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88.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8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 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2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1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3辆。单 价 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10台(套),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9 台(套)。

  (三)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分析

  本年收支结转结余为61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 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 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 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 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 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 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 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 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 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 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 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 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 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 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 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 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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